政经

苏州自贸片区发布多项新政 奖励上不封顶

6月12号,苏州自贸片区管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人才新政、高企奖励和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政策。


人才新政方面,出台了《关于加快集聚高端和急需人才的若干意见》(简称“人才新政30条”)、《关于加快集聚生物医药产业人才的若干措施》和《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卫生人才计划实施意见》。


人才新政30条面向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等各类人才,从创业扶持、人才住房、人才补贴、企业引才、人才培训和培养、外国人才引进、人才服务等多维度发力,全面打造人才政策“升级版”。


在创业扶持方面,根据项目所处不同发展阶段,分别给予创业启动资金、产业化成长奖励、研发经费补助、知识产权奖励、科技金融引导等政策支持,并且最高给予5000万元补贴资助;将奖励政策与个人薪酬挂钩,对年薪高于40万元人才每年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奖励,有特殊贡献的可按照个人薪酬的5%至20%获得最高每年100万元的奖励。此外,在人才住房、补贴方面,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以及人才组屋、人才优购房、优租房等优先购买、租住的权利。其中,全职工作的顶尖人才按“一事一议”最高可获得500万元购房补贴;


《关于加快集聚生物医药产业人才的若干措施》则展现了保障优居、吸引集聚、制度创新三个亮点。根据“生物医药产业人才政策15条”,生物医药人才优先享受园区人才优购房、人才优租房和虚拟优租房政策;重点支持优秀应届毕业生向园区生物医药产业集聚。生物医药重点企业引进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人才的,按照硕士每年3万元、博士每年4万元进行补贴,累计补贴不超过3年;开通生物医药企业高级职称专项评审“绿色通道”。打破职称评审唯资历、唯论文论,放宽各级领军人才逐级评审专业资历要求直接参评高级职称,实施生物医药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工作,加快生物医药人才中高级职称评审速度。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卫生人才计划实施意见》中,园区计划3年内引进临床医学专家团队23个、特聘人才100名,对引进的临床医学专家团队,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的资助;特聘人才采用一人一议的协议工资,可给予最高250万元的购房补贴,在人才优购房、人才优租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子女入学等方面均按相关政策给予充分支持。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方面,园区管委会发布了《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操作办法》,具体来看,对经认定的苏州自贸片区高企,参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企业实纳企业所得税额超过按照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计算的应纳税额部分。具体来说,奖励金额为企业实纳企业所得税额的百分之四十;苏州自贸片区高企的奖励期原则上为三年,对于特别优秀的企业,经批准,奖励期可延长三年,总奖励期最高达到六年;鼓励苏州自贸片区高企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优先推荐具备条件的自贸区高企申报苏州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正式出台了《苏州工业园区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具体来看,新落户的总部企业可享受地方贡献“两免三减半”的奖励,即落户前两年地方贡献全额奖励,后三年地方贡献50%奖励;现有总部企业可享受新增地方贡献80%的奖励。换言之,贡献越大、奖励越高,奖励金额“上不封顶”。


据了解,自挂牌以来,苏州自贸片区先后出台政策文件47项,形成制度创新案例50个,省级以上“首创率”超60%;片区新设立企业数9435家,新增内资企业注册资本394.10亿元,实际使用外资10.05亿美元,新增备案境外投资机构49个,中方实际境外投资额1.58亿美元,各项指标在全国新设自贸区中名列前茅。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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