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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新片区:开展自贸账户本外币一体化试点,探索资本自由兑换

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新片区)20日举行的政策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郑五福表示,将推动重大金融改革举措在新片区先行试点。鼓励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等总部型机构。


据郑五福介绍,金融支持新片区建设的一系列政策主要包括三方面:加大金融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力度;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构建更加符合高水平开放要求的金融管理制度。


根据当日发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新片区将选择国家战略需要、国际市场需求大、对开放度要求高但其他地区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重点金融领域,建设一批更高开放度的功能型金融平台,打造全球高端金融资源要素配置的核心功能,拓展跨境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重点扶持领域包括对标国际标准,开展跨境金融业务;加强跨境资金灵活使用;推进建设资金管理中心等。


在跨境金融业务方面,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照国际通行规则,为区内企业和非居民提供跨境发债、跨境投资并购和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等跨境金融服务。支持区内企业开展真实合法的离岸转手买卖业务,金融机构可按照国际惯例,为新片区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跨境金融服务。支持区内企业和机构开展航运融资结算、航运指数衍生品和绿色金融等业务。


在加强跨境资金灵活使用方面,开展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一体化功能试点,探索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自由兑换。区内企业从境外募集的资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从境外募集的资金及其提供跨境服务取得的收入,可自主用于新片区及境外的经营投资活动。支持区内的诚信优质企业试点开展外汇收支便利化。


在推进建设资金管理中心方面,适当降低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准入门槛,进一步便利区内企业开展跨境资金双向归集,实现资金集中管理。


若干措施还明确,对于其他特殊或创新业务,采取个性化服务和定制化政策的方式研究解决。


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若干措施适用于在新片区新注册设立且财政户管地在新片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信用良好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和金融功能性机构。


郑五福说,人民银行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临港新片区建设,重点抓好6项工作:


一是落实中央扩大金融开放的政策举措,支持在临港新片区率先落地。积极落实金融委发布的11项开放措施,推进金融服务业扩大开放。推动重大金融改革举措在新片区先行试点。鼓励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等总部型机构。


二是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继续扩大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力度,支持新片区内企业参照国际通行规则,依法合规开展跨境金融活动,借鉴国际通行的金融监管规则,进一步简化优质企业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推动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新片区内企业和非居民提供更加便利的跨境金融服务。


三是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按照国家统筹规划、服务实体、风险可控、分步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在临港新片区内探索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促进货物贸易和资本项目收支便利化。


四是加强对重点产业的金融支持与服务。支持临港新片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点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片区内重点产业的支持力度,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包括长期信贷支持在内的各类资金支持。


五是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支持金融机构和大型科技型企业在新片区内设立金融科技公司,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的正确方法和路径。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金融监管能力。


六是持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支持上海金融人才中心建设,研究为临港新片区工作的专业人才提供跨境金融服务便利。支持加快推进金融法治建设,继续大力推进金融领域简政放权,加快建成与国际接轨的金融规则体系和优质金融营商环境。


郑五福说,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高度重视金融支持临港新片区的各项工作,目前已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中有关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并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下一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银保监局、证监局等相关金融管理单位,切实落实好人民银行、上海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共同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成熟一项,实施一项争取把政策早日落地生根,发挥最大政策效果。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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